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無礙 ∙吾愛】歌舞劇展演說明暨記者會
開會時間: 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
開會地點:臺北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主持人:立法委員楊玉欣
社團法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張常務理事宗傑
活動流程:
1.主持人開場與貴賓致詞 (10:00-10:15)
2.歌舞劇內容介紹 (10:15-10:30)
3.CRPD平權說明: 藝文場所無障礙、口述影像與手語重要性 (10:30-11:00)
4.討論及分享 (11:00-11:30)
出席者: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文化部、教育部
104夢想搖籃、臺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復健工程暨輔具科技學會、众社會企 業、財團法人伊甸 社會福利基 金會、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弱勢 病患權益促進會、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 台灣身心障礙福利商品 推廣聯盟
附件:開會說明
一、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簡稱CRPD),我國於2015年12月3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納入國內法化實施。依據該公約精神需積極宣導、教育,讓國人有人權概念。
二、過去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態度常因不了解,造成許多誤會。因此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與香巴拉劇坊希望舉辦活潑生動的歌舞劇,以表現CRPD精神與內涵,將讓觀眾真實感受障礙者生活不便,表達輪椅族需要無障礙,視障者需要口述影像,聽障者需要手語及字幕等事項。本次歌舞劇是世界首演,也是臺灣創新作法,不但可培養民眾對障礙者的同理心,也增加障礙者的社會參與,增進障礙者文化藝術表演工作機會,貢獻及回饋社會,目前已獲社福各界及障礙圈廣泛的認同與支持。
三、CRPD強調障礙者享有平等權利,即每一個人在參與社會時不受區別、排除或限制;騎樓阻擋障礙者行走,無法如他人順利通過,可以說就是受到「歧視」,受到差別待遇。障礙者本來就有權使用環境,與其鼓勵民眾時時幫助障礙者,建構障礙者「被動受助」的形象,不如建立「生而為人」及「人人會老」的平等權利,這是環境障礙阻礙部分人的權利,而非歸因於障礙者及老人的功能喪失。因此,我們需要尊重每個人的差別,需要改變的是社會,而不是個人。當行動不便者(障礙者及老人)及娃娃車親子與家人一起出現在這個社會各個角落,才能從增加社會融合,創造真正的同理,讓每一個人都開開心心地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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